各分黨委(直屬黨總支)🦸🏿:
近日收悉《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教人廳函〔2015〕11號)。《通知》認為🕵🏽♂️,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情況還存在漏報🫰🏻、瞞報等問題。《通知》要求根據中組部《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中組發〔2013〕18號)和《關於嚴格執行〈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有關問題的通知》(組電明字〔2014〕23號)等文件,對各單位領導幹部(含已退休和不擔任現職但未辦理退休手續的幹部)在企業(包括本單位的企業)兼職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根據《通知》精神,經學校黨委研究⛹🏻♂️,現對JN江南体育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匯總🚁、登記造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填報對象
校領導🫲🏿,離任及退休校領導☢️👮🏻♂️,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退休和離任未辦理退休手續的副處級以上幹部。
二、檢查方式
以分黨委為單位🤜🏼,請相關人員嚴格按照規定認真🚐、如實填報《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情況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沒有兼職的在“兼職企業名稱及職務”欄內填寫“無”。幹部本人對填報內容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簽字確認🕗。《登記表》原件報組織部🩰,各分黨委做好副本留存👨🏻🦱。
各分黨委要填報《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情況匯總表》(以下簡稱《匯總表》)🤵🏼♂️,分黨委書記簽字確認👍🏿,並於11月16日前將紙質版報組織部(主樓1321室)👂🏻,電子版發郵箱zzbgb@mail.neu.edu.cn🎅🏼。
《登記表》和《匯總表》電子版可到組織部網站下載。
三、註意事項
1.在企業(包括校內企業)或民辦學校兼職的🧑🏿🦳,無論是否取酬取薪⏱📋,都須上報。
2.如實際中已發生變更但沒及時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的,仍要以存在兼職的情況上報。
3.曾由於工作原因在校辦企業兼任職務的,如辭去兼職未生效或崗位已發生變動但相關變更登記仍未完成的,按存在兼職的情況上報👨🏻🍳,具體情況可向科技產業集團(電話:87346/90079)查詢,並在“備註”欄說明履行辭職的狀態和進度🩰。在校外企業或民辦學校兼職的,如已被批準辭職但未生效的,仍要以存在兼職的情況上報。
4.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不如實報告或隱瞞不報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對落實工作不力單位的負責人將進行問責。